广西 2025 年 1 月养老金增多,可能是因为以下两个原因:
- 2024 年养老金调整的补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 2024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如下:
-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 30.5 元。
- 挂钩调整:包含两部分,一是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 0.8 元;二是按本人 2023 年 12 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 1.34% 增加基本养老金。
- 适当倾斜调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年满 70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 2 元。超过 70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增长 1 周岁每人每月增加 2 元,在此基础上,对满 8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80 周岁以上的年龄区间每增长 1 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 1 元。2023 年 12 月前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 3 元。
-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广西 2024 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 发放时间:2024 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 2024 年 7 月底前发放到位,可能存在部分人员在 2025 年 1 月才收到补发金额的情况。
- 新增病残津贴: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病残津贴月标准和支付期限根据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时的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等确定,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