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购房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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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购房补贴
- 补贴对象:对购房前在哈用人单位已缴纳社保或医保,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无户籍限制)。
- 补贴标准:博士毕业生补贴10万元、硕士毕业生补贴5万元、本科毕业生及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补贴3万元。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享受与医学类硕士毕业生同等待遇。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通过教育部认证的)享受与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本项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
- 申报条件:需在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前在哈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缴纳社保或医保并处于存续状态,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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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哈市城9区户籍购房补贴
- 补贴对象:非哈尔滨市城9区户籍的个人。
- 补贴标准: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实际购房款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商业、办公、公寓)的,按实际购房款的3%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 申报条件:需在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9区购买相应房产,且产权为共有关系的,双方需同时到场,只能一方申请,另一方签订放弃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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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旧买新”购房补贴
- 补贴对象:在9区出售原自有住房并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
- 补贴标准:在完成原自有住房交易后,凭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按购买新建商品房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 申报条件:卖旧房与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但需在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相关交易,且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需在该政策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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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 补贴对象:具有哈尔滨市户籍,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 补贴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哈市九区购置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凭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等,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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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购房补贴
- 补贴对象:退役军人(不区分省市地)。
- 补贴标准: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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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籍购房补贴
- 补贴对象:农业户籍的购房人(不区分省市地)。
- 补贴标准: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哈尔滨市购房补贴政策涵盖人才、非市区户籍、换购、多子女家庭、退役军人及农业户籍人群,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