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可以报销生育津贴,具体金额和天数根据不同的流产时间和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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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用人单位需要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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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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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以内的流产,享受15天产假,津贴最低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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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到七个月的流产,享受42天产假,津贴最低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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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月以上的流产,享受98天产假,津贴最低20000元(以6821基数计算)。
-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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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通常为女职工产前或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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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领取的金额=本人流产前连续12个月的缴费基数总和÷12个月÷30天。
- 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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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报销包括产检和门诊或住院手术费用,根据诊断证明确认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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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住院药流,一般的门诊或手术流产的情况,都能报销。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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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原因要符合生育险要求,如自愿流产(人流或门诊药流)、稽留/胎停流产、自然流产可以领取津贴,而生化、宫外孕、宫角妊娠、葡萄胎不属于生育险范畴,不能申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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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生育津贴时,必须满足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要求,否则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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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报销金额和天数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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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和诊断证明,以便在申请报销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