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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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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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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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南通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报销材料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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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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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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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蓝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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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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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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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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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总清单,需加盖医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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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医学证明(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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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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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 (外地户籍需提供当地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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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及费用明细 (需与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关联)。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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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南通市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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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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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结算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于次月结付报销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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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 需在产假满30天内办理报销,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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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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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与产假天数对应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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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生育医疗费按当地标准报销,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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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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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生育需额外提供生育医院等级证明及住院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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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参保但女方无生育保险时,津贴发放至男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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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地址
南通市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具体地址可通过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以上流程及材料请以南通市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