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揭阳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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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报销:
- 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县域三级医院75%)。
-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60%。
- 参保人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因急诊、急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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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对特殊病种(只限确诊为恶性肿瘤、身体器官功能不全达到血液或腹膜透析标准的严重疾病、器官移植及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患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给予倾斜,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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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参保人在保险期间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待遇后,个人年度累计自付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内应由个人支付的住院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的住院费用),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一定金额(如2024年的标准是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相应比例赔付。其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承保机构按65%的比例赔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承保机构按60%的比例赔付,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一定金额(如2024年的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2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和完善,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比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