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成都职工医保在省内异地门诊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门诊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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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覆盖
成都职工医保已实现省内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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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无需备案,但需确保就医地医疗机构支持异地联网结算。
二、报销比例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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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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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70%、甲类药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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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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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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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退休、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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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人员 :需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如不超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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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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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仅限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若医疗机构未联网则需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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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制
门诊费用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及起付标准,超出部分需自费。
四、政策依据与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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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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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28-87706925(成都医保异地结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医疗费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