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深交易所及创业板的相关信息披露规定,上市公司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要求如下:
一、披露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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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披露期限
一季度业绩预告需在 4月15日前 披露,具体时间以交易所预约披露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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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若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15日之后,则需在 4月10日前 完成披露。
二、披露规则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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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预约时间的影响
若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一季度业绩预告需与年报同时披露;若在4月之后,则需提前至4月10日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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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业绩预告需在季度报告(4月发布)之前完成,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公司预约安排而调整,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网站查询预约结果。
三、违规后果
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业绩预告,公司可能面临监管处罚,并需在后续公告中说明原因。
以上信息综合了沪深交易所及创业板最新规定,确保符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