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支出是指不列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和用途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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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附加 :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用于补助、兴办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小型企业、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城市公用事业的修建维护及地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技术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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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基金 :由各级主管部门、企业使用,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职工福利、职工奖励及发展生产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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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奖金 :由事业行政部门以收抵支,需依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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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经营支出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获得另一项资产、为清偿债务所发生的资产的流出,如购买材料、办公用品、偿还银行借款、支付账款或支付股利、购置固定资产、支付长期工程费用和生活中的消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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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投资 :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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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建设投资 :用于支持经济建设项目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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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教费 :用于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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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费 :用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日常行政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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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 :包括处理历年遗留问题、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上缴资金、乡镇政府自筹和乡统筹资金、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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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支出 :包括大型设备购置费、大型修缮费、大型会议费和专项业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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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行政单位经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时发生的支出。
这些支出项目因其资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管理方式也有所不同,但都是国家财政资金的必要补充,具有分散性、法定性和专用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