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医保个人账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深圳使用。
异地就医备案相关
- 备案人群: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在校学生寒暑假或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以及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视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急诊人员: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而在统筹区以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
- 长期异地就医转院人员: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备案地医疗机构确认需要转往其他统筹区医疗机构就医的长期异地居住(工作)人员。
- 备案方式:
- 线下渠道:参保人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即时办结。
- 线上渠道:可通过 “粤医保” 和 “粤省事” 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等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一般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结算相关
- 住院费用:备案成功后,在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长期异地定居(工作)人员、急诊人员可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支付,长期异地就医转院人员按东莞市转院人员待遇标准支付。
- 普通门诊费用:长期异地定居或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基本医疗基金支付比例参照市内社区门诊转诊就医比例,限额实行年度管理,每年调整,不再划转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月核定。
- 门诊特殊病费用:同时患有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且已申请门慢门特并在备案地选定医疗机构就诊的(后续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按东莞市门慢门特病相关规定支付。
广东省在推动逐步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 “无感建账、账随人走、全省通用”。未来,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推进和完善,东莞医保个人账户在深圳使用有望更加便捷和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