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海洋伏季休渔期间被渔政执法部门查获,处理流程及法律后果如下:
一、现场处理流程
- 渔获物和工具没收
执法人员会当场没收全部渔获物、违法所得及使用的钓具或捕捞工具。 - 登记信息并配合调查
需配合执法人员完成身份登记、询问笔录等程序,如实说明捕捞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
二、后续处罚措施
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可能面临以下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 行政处罚
- 罚款:一般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具体金额根据渔获物数量、工具类型等因素综合判定。
- 没收渔具/吊销许可证:若使用禁用渔具(如电鱼设备、拖曳泵吸耙刺等)或多次违法,可能没收渔具并吊销捕捞许可证。
- 没收渔船:情节特别严重(如组织大规模捕捞、使用“三无”船舶等),可能没收渔船。
- 刑事责任
- 若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如禁渔期捕捞且渔获物数量较大、使用破坏性工具等),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 若造成渔业资源严重损害,还需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生态修复。
三、注意事项
- 配合执法:避免对抗执法或销毁证据,配合调查可能减轻处罚。
- 保留凭证:要求执法人员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书面文件,便于后续申诉或诉讼。
- 法律救济: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示:2024年沿海地区已查处涉渔案件8167起,移送司法机关266起,表明当前对休渔期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建议严格遵守《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及相关地方性法规,避免因侥幸心理承担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