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要点
1. 定义
会诊制度指在诊疗过程中,因病情需要或诊疗疑难问题,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制度,旨在通过多学科协作提升诊疗质量。
2. 基本要求
- 适用范围:患者病情超出首诊科室处理能力,或需多学科协作时启动会诊;
- 资质要求:普通会诊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执行,急会诊由首诊医师直接申请并确保10分钟内到场;
- 流程规范:需填写书面会诊申请单,明确会诊目的及患者情况;会诊意见需详细记录并纳入病历;
- 协作责任:会诊医师需亲自查看患者并提出具体诊疗意见,首诊医师负责执行并追踪效果。
3. 操作规范
- 急会诊:针对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随叫随到”,简化流程但需事后补全记录;
- 多学科会诊(MDT):复杂病例需组织多科室联合讨论,制定综合诊疗方案;
- 院际会诊:需经医务部门审批,并确保受邀机构具备相应资质。
4. 与其他制度的关联
- 与首诊负责制衔接:首诊医师在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申请会诊;
- 与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协同:会诊意见可为疑难病例讨论提供专业支持;
- 与三级查房制度互补:上级医师查房后认为需会诊的,应直接启动流程。
5. 违规处理
未按规定执行会诊导致诊疗延误或纠纷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注:会诊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需结合病历管理、分级诊疗等制度综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