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医保政策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为 15年 ,具体要求如下:
一、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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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要求
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医疗保险满1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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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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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费满25年(截至2025年退休年龄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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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费满20年(截至2025年退休年龄55周岁或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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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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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1年10月1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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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2001年10月10日之后参保的年限。
三、不足年限补缴
若退休时未满足缴费年限要求,需一次性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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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比例 :按参保人缴费工资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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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比例 :按参保人缴费工资的2%。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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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女性干部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工为55周岁(部分地区已统一至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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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有具体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长春市近年医保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