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工伤证去医院看病并不是完全免费的,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根据相关资料,持有工伤证的职工在医院治疗时,并不能直接享受免费医疗服务。工伤证的主要作用是证明该职工已经过工伤认定,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
当工伤职工需要就医时,他们仍然需要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挂号和支付费用。但是,如果这些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要求,则可以在后续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这意味着,虽然初期可能需要自行垫付医疗费用,但之后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补偿。
对于旧伤复发的情况,如果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并且经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那么相关的治疗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同样地,对于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则这部分费用也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持有工伤证,在非工伤引起的疾病治疗上,仍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处理,而不能使用工伤保险来报销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
因此,简单地说,拿着工伤证去看病并不是立刻就能享受到免费医疗服务,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先支付费用后再申请报销,或是直接在指定的合作医疗机构内实现费用结算。为了确保能够顺利报销,工伤职工应当选择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同时,所有涉及的医疗费用单据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都需要妥善保存,以便于日后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时使用。
总结起来,工伤证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免除医疗费用,而是为工伤职工提供了一个可以依法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途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伤职工及其家属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