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的计划生育二胎政策主要依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规定,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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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 自主安排生育: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 登记程序简化:符合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但未经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及时补办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生育登记可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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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审批制度
- 特殊情形再生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申请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其中双方或者一方系东乡、裕固、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区、林区的藏、蒙古、撒拉、哈萨克族,已生育两个子女,要求再生育的。
- 申请审批流程: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免费发放生育保健服务证。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要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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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与社会保障政策
-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
- 其他福利政策:甘肃临泽县等地对生育二孩、三胎的家庭提供了包括生育津贴、育儿补贴、教育补助、住房补助、兜底保障等在内的多项福利政策。
甘肃的计划生育二胎政策旨在鼓励按政策生育,同时通过简化登记程序和提供奖励与社会保障措施来支持家庭的生育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