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河北省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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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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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 ,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合规费用按50%比例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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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张大爷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花费300元,自费50元后,可报销125元,实际支出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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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包含高血压、糖尿病等35种慢性病,门诊费用按70%比例报销。
二、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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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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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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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起付线100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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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二级:起付线400元,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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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市属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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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起付线200元,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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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起付线800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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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起付线1000元,报销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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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疗机构
- 起付线1500元,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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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备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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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00元,报销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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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起付线3000元,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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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年度限额为35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分段报销比例80%-95%。
三、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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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每人每年400元,较上年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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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人均每年不低于670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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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未设起付线,直接按50%比例报销,适用于小病日常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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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以上比例及限额自2020年12月26日起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平台数据,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