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重庆参加医保的人员,如果患有重庆医保特病病种范围内的疾病,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在重庆办理特病手续:
特病种类
根据相关政策,重庆医保特病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 重大疾病门诊特病: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等。
- 慢性疾病门诊特病:如冠心病、精神分裂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等。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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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本人或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 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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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或诊断:
- 参加区县医保局每月组织的集中体检,或到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医院进行诊断。
- 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检查资料原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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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体检鉴定后符合特病资格的人员,凭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到区县医保局办理特病证。
异地就医备案
如果需要在外地医院进行特病门诊治疗,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以在开通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享受直接结算待遇。
报销流程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本人指定的三家异地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时,先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将相关资料交回参保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填写《异地医疗费用结算表》后交区社保局审核结算。
- 临时异地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先由本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将相关资料交回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填写《异地医疗费用结算表》后交区社保局结算。
- 异地特病门诊费用:先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将相关资料交回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填写《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结算表》后交区社保局结算。
以上就是外地户口在重庆参加医保的人员办理特病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局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