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事业单位社保缴费起始时间需根据改革前后的时间节点进行区分:
一、2014年10月1日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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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状态 :此前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的社保由国家统一缴纳,实行“免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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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影响 :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启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即“并轨”),但这一改革不涉及2014年10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因此该时段的工龄均被认定为 视同缴费年限 。
二、2014年10月1日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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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状态 :自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需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保,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缴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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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单位负担约60%-70%,个人负担约30%-40%。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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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待遇 :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其缴费年限全部计入养老金计算,无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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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大连作为社保改革试点省份,其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时间与全国统一改革时间一致,即2014年10月1日,但企业社保(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起点为1993年1月。
综上,大连事业单位社保缴费起始时间为 2014年10月1日 ,但改革前工龄均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