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法规规定,上市公司一季报预增超过50%的最晚披露日期如下:
- 1.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根据深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对于一季报业绩变动超过50%的,深交所规定必须在4月15日之前预告
-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交所对年报有业绩预告的要求,但对季报没有强制性的业绩预告要求市场上已经基本形成了在一季报业绩有大幅变动的情况下,在4月15日之前预告的习惯
如果上市公司的一季报业绩预增超过50%,最晚的披露日期是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