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生育保险政策,缴费比例分为两类用人单位,且职工个人不承担费用:
一、缴费比例
-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 缴费比例:职工工资总额的 0.3%(原为0.4%,后调整降低)。
- 其他用人单位(企业等)
- 缴费比例:职工工资总额的 0.5%(原为0.8%,后调整降低)。
二、补充说明
- 缴费基数: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准,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 缴费方式:由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 政策目标:降低费率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但职工生育待遇不受影响。
三、部分城市示例(参考)
- 石家庄: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调整前数据,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 保定: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缴费0.3%,其他单位0.6%(调整前数据,可能已统一至全省标准)。
建议通过河北省人社厅官网或当地社保机构查询最新动态。更多报销标准及待遇细则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