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我的知识,以下是梅州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及时间:
申请流程
- 1.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证明。疾病诊断证明: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生育或流产情况。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生育或流产相关的医疗费用证明。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包含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
- 2.在线申请: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并登录。搜索“生育津贴”:在搜索栏输入“生育津贴”并选择“生育津贴支付”。选择所属镇街并在线办理:选择申请人所属的镇街,然后点击“在线办理”。信息自检: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输入信息:填写申请单位(人)名称、地址、证件号等信息。上传材料:根据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照片或文件,点击“暂存”并“提交申请”。
- 3.单位网厅申报:输入身份证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需要申报生育津贴的人员的身份证号。上传材料信息:包括《深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津贴)申报表》、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等。
- 4.审核与核定:审核材料:社保机构审核提交的材料,确认是否符合支付条件。核定生育津贴:单个或批量核定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进行支付。
申请时间
1.申请时限: 生育津贴申请需在职工休完产(休)假次日起申请,不能提前申请。 广东省新规规定,从生育第二天之后一直到3年之内,都可以进行生育津贴申请和生育费用的报销
2.审核与支付时限: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支付生育津贴 不符合支付条件的,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
- 产假期间工资: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期间应照发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生育津贴由社保机构支付给单位
- 津贴与工资差额: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低于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灵活就业人员等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未就业配偶、退休人员等不享受生育津贴。
总结
梅州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在线申请、单位网厅申报、审核与核定等步骤。申请时限为休完产假次日起申请,审核与支付时限为30日内。申请人需注意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发放规定,以及津贴与工资的差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