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湛江,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产检有相应的补贴规定。如果是参保职工,其产检补贴是一次性 2000 元。
若是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参照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报销医疗待遇标准执行,而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没有产检费用报销这一项。
如果参保人不办理产前检查选定或选定后不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符合目录规定的产检费用按 80% 报销,这种情况下补贴金额会因实际产检费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最高报销额度仍以正常产检补贴标准为限。
如果累计参保缴费未满 1 年,报销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 80%,其余的 20% 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分担。对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给予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补贴限额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