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具体适用情形和承担方式如下:
一、民事责任
-
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和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因诊疗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违约责任
若误诊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中的注意义务,患者可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因漏诊或误诊增加的额外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二、行政责任
-
对医务人员的处罚
卫生行政部门可责令医生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
对医疗机构的处罚
医疗机构可能面临警告、限期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
-
医疗事故罪
若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医疗事故与过错的界定
医疗事故需同时满足“违反诊疗规范”“造成严重后果”“因果关系”三个条件。若误诊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明显过错,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
赔偿程序
患者可通过医疗纠纷诉讼主张权利,法院需结合诊疗规范、患者病情等因素认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
(引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