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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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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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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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理性流产 :1500元
生育津贴的发放还依据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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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供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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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生育津贴按98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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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在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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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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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生育津贴按42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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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男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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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10天护理假津贴,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权益,减轻其经济负担。建议相关参保人员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在生育过程中获得应有的待遇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