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关于怀孕期间保胎假的规定如下:
一、保胎假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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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性质
保胎假并非《劳动法》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明确定义假期,但女职工因健康原因需保胎休息的,可依据《劳动法》第62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等规定申请休假。 -
适用情形
需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存在习惯性流产、严重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生育的情况,且需提供医生诊断证明。
二、保胎假的时长与申请
- 时长确定
- 无统一规定:保胎假时长由医生诊断结果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无固定天数限制。
- 特殊情况:若保胎假与产假衔接,需合并计算(如产前15天+产假98天)。
- 申请流程
- 女职工需向用人单位提交医生诊断证明,说明保胎必要性。
- 用人单位需在合理评估后批准,并记录在档案中。
三、保胎假期间的待遇
- 工资标准
- 通常按病假工资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若单位制度规定按正常工资支付,需遵守约定。
- 保险与福利
- 享受医疗保险、生育津贴等,用人单位不得因保胎假降低福利。
四、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义务
- 不得因保胎假辞退员工或降低工资。
- 需为保胎假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协助。
- 休假衔接
- 保胎假结束后需恢复工作,若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需协商解决(如调岗、延长假期)。
总结
保胎假的核心在于医生诊断证明和用人单位批准,时长灵活但需合法合规。建议女职工提前与单位沟通,并保留医疗证明以保障权益。如遇纠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