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妇女怀孕期间的保胎权益及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规定:
一、保胎假与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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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假申请
女职工在孕期因保胎需要可申请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若孕晚期(如怀孕20周后)需停止工作保胎,用人单位应批准休假,期间工资按病假标准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
产假时长
- 正常生育:享受98天产假(含产前15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额外增加15天/胎。
- 流产情况: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42天产假。
二、工资与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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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保胎假及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若已参加生育保险,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医疗费用
保胎及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如产检、住院等)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三、工作安排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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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强度调整
禁止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高空、低温、有毒有害等禁忌劳动。 -
工作时间限制
- 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加班、夜班,每日工间应安排休息时间。
- 产检时间计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扣减工资。
四、劳动合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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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合同到期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结束。 -
岗位调整
若因健康原因需调整岗位,用人单位应协商安排适宜工作,不得降薪或变相辞退。
五、维权途径
若用人单位违规,女职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差额、赔偿损失。
总结:我国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的保胎及劳动权益有全面保护,涉及休假、工资、岗位安排等多方面。建议女职工保留医疗证明、考勤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