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需根据申请类型(城市低保或农村低保)和家庭具体情况准备,主要材料包括:
一、基础材料
-
申请书 :需包含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申请理由及声明;
-
身份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居住证明 :非户籍所在地成员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调查证明。
二、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
收入证明 :单位工资、收入发放清单及存折复印件(有单位人员);
-
失业证明 :无业人员需提供;
-
财产证明 :房产、车辆等财产登记证明(有房产/车产需提供)。
三、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医疗证明 :重病患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
劳动能力证明 :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者需提供疾病证明;
-
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证、结婚证等;
-
计划生育证明 :二胎及以上家庭需提供准生证或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
四、其他辅助材料
-
学生证明 :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学籍证明;
-
社区调查表 :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需经社区、民政部门核实,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申请失败或处罚;
-
不同地区对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
部分材料如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制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