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保障对象类型和执行时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当前(截至2024年9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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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从2023年9月起调整为 69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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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从2023年9月起调整为 64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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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从2023年9月起调整为 800元/月 。
二、历史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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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日 :城市标准从520元/月提高至610元/月,农村标准从460元/月提高至540元/月,特困人员标准从600元/月提高至8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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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 :城市标准从450元/月提高至520元/月,农村标准从360元/月提高至460元/月。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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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计算方式
- 以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具体金额需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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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救助的衔接
- 低保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如需了解2024年7月之前的标准,可参考2019年调整后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