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医保政策,医保报销的起付标准如下:
一、门急诊报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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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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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 1500元 ,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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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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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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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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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自负段(1500元),则先由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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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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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 1200元 (2025年最新标准),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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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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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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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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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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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起付标准为每年累计 500元 ,超过后按门诊大病报销流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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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起付标准为每年累计 800元 (职工)或 1200元 (退休),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职工85%,退休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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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急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0000元 ,超过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
三、示例计算
若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花费 5000元 (2025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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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5000 - 1200 = 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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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金额:3800 * 70% = 2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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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有结余,先抵用结余,不足部分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年度更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