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保报销所需材料根据门诊和住院情形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材料
- 身份证明: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票据: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门诊收费票据;
- 费用清单:详细列明药品、诊疗项目的门/急诊费用清单;
- 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需医院盖章);
- 银行账户:信用社银行卡(居民)或工商银行卡(职工)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住院报销材料
- 身份证明: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票据: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收费原始票据;
- 费用清单:住院期间所有费用的详细清单(需医院盖章);
- 出院记录: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含医院盖章);
- 银行账户:信用社银行卡(居民)或工商银行卡(职工)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其他材料(如适用):
- 意外伤害需提供完整住院病历;
- 生育报销需补充准生证、出生证明等。
注意事项
- 若涉及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 农村合作医疗证可能作为辅助材料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 材料缺失可能导致报销延迟,建议一次性备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