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取出,仅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支取,以下是一些可以支取的情况:
- 参保人死亡: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若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还应提供个人承诺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等相关材料。
- 参保人主动放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例如参保人正常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要支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可提供主动放弃承诺书以及身份证、银行卡信息,申请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余额。
- 参保人出国定居:部分地区规定参保人出国定居,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一般需提供相关定居证明材料等。
- 跨制度参保无法接收账户:如从职工医保转换为其他无法接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制度参保,导致不能随同转移的,参保人员可提供转入地参保证明,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新单位享受公费医疗:在这种情况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无法转移接续时,也可以申请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的支取条件和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市规定 2022 年 9 月 1 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即已计入医保专用存折或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的资金)仍可随时自由支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