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情况汇总
不同地区的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存在差异,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地区的相关情况:
桂林
桂林市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区分第一次住院和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以及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但文档未给出具体起付标准数值。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金与个人双方分担。2024 年桂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38218 元。
佛山
职工医保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 250 元/次。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 500 元/次。
- 三级及定点医疗机构为 1000 元/次。
居民医保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 300 元/次。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 600 元/次。
- 三级及定点医疗机构为 1200 元/次。
其他情形
- 日间手术的起付标准为 500 元/次。
- 参保人员因严重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住院治疗的,不设起付标准。
- 转入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高于转出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转入医疗机构与转出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差额;转入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低于或等于转出医疗机构的,不需再计算起付标准。
济南
职工医保
- 三级医疗机构 1000 元。
- 二级及一级医疗机构 400 元。
- 社区医疗机构 200 元。
特殊情况
-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 5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 本统筹区内定点中医综合性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降低 20%。
- 患有精神障碍的参保人,在精神卫生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计算起付标准。
重庆万州区
文档未明确提及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但说明了居民医保一档和二档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一档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5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70%,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80%;二档参保人员在一档基础上相应提高 5 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 5 个百分点。
湖南
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 元。
- 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 500 元。
- 二级医疗机构 800 元。
- 三级医疗机构 1200 元。
- 省部属医疗机构 2000 元。
多次住院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 50%计算。
贵阳
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就医
待遇标准原则上与统筹区内就医保持一致。
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就医
- 三级医院起付线:在职 950 元、退休 750 元。
- 二级医院起付线:在职 700 元、退休 500 元。
- 一级医院起付线:在职 500 元、退休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