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提留的征收时间及历史背景如下:
1. 起始时间
集资提留制度于1981年开始征收。这一费用主要用于农村集体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维护,与农业税并行实施。
2. 取消时间
该制度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中被逐步取消,最终于2006年随农业税全面废止而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3. 历史背景
- 制度内涵:集资提留属于“三提五统”体系中的一部分,具体包括公积金、公益金等,用于农田水利、集体福利等公共开支。
- 政策调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国家于2000年启动税费改革试点,逐步以农业补贴替代传统税费,减轻农民负担。
4. 实施差异
部分资料显示,村提留款的正式实施可追溯至1994年农业税制改革后,但集资提留作为独立项目,其起始时间更早,明确为1981年。
总结:集资提留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农村税费,执行周期为1981年至2006年,其存续与取消反映了中国农村经济政策的重大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