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缴纳居民医保指南
参保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地人可在南京缴纳居民医保:
- 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 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 《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 《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 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 父母一方为我市户籍、且母亲已经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 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 非南京市户籍人员中,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可参保老年居民医保。
所需材料
不同情况的外地人参保所需额外材料不同:
- 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 按照《南京人才居住证》及《紫金山英才卡》政策参保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 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参保方式
线上办理
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 - 业务办理 - 居民医保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过需注意,我的南京APP医保类事项办理查询事项迁移后,医保参保登记要到南京市医保局官网办理。
线下办理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标准
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2023年的标准如下供参考:
人员类别筹资标准(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元/人·年)老年居民18101270540其他居民18301190640
以下人员不需要缴费:
- 困难人员:参保居民经本市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 被征地人员:本市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人员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个人账户资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或各级财政负担。
缴费方式
参保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如2024年参保是在2024年1月31日前缴纳2024年度医保费),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线上缴费
进入我的南京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江苏税务app、支付宝页面办理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在网站申请参保登记后,可通过江苏税务App及支付宝、微信小程序中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我的南京App进行线上缴费。
线下缴费
可通过以下银行柜面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下列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
参保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的,均可在全市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经办银行打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作为缴费凭证。
待遇享受
参保居民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自缴费对应年度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注:大学生缴费标准自对应年度9月1日起执行);未足额缴费或未缴费的,无法正常享受对应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医保】可获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查询/续保攻略、本地人/外地人/老年人各类人群参保及缴费办法、参保待遇、咨询热线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