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保异地报销条件因不同情况而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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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 直接结算条件:参保人员需按规定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的雇主及其雇工、少年儿童不予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可直接按照医保规定结算。
- 未能直接结算条件:未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个人全额支付后至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先个人自理10%后按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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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 临时外出就医: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期间,因急诊在当地医疗机构就医,未能刷医保卡而是个人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可以回杭报销。需准备好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医疗费用发票原件、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及个人银行卡等材料,通过浙里办App的“浙里医保”专区报销模块或线下医保经办窗口进行报销。
- 长住外地就医: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后,可在长住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规定结算。其中,非杭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的雇主及其雇工、少年儿童不予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
- 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因患疑难疾病,经杭州市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后无法确诊,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可由该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外诊治建议。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备案后,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垫付费用,按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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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异地就医
- 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期间,及在异地实习或人员(在读),可办理备案手续后,按医保规定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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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 外伤医疗费需要提供外伤经过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才可报销。
- 参保人在统筹区外学习、工作或居住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垫付费用,符合条件也可报销。
杭州医保异地报销条件涵盖了多种情况,参保人员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完成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