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在2024年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进行了多项政策调整,以更好地服务于参保人员。以下是对这些最新政策的解读:
居民医保
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从2024年起,河南省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提高到了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标准则由380元增加到了400元。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障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也提高了居民医保的报销水平。
住院待遇
河南省致力于巩固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全省平均报销水平,确保其稳定在70%左右。这意味着对于符合条件的住院费用,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较高的报销比例,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自2025年起,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将被纳入居民医保门诊保障范围,并可通过门诊统筹报销50%以上。这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改进,特别是对于准妈妈们来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产前检查的经济压力。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范围扩大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可以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还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逐步实现直接支付与结算。这项政策的实施,使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得到了更加灵活的应用,增强了家庭间的互助功能。
职工医保
二次报销机制
为了进一步减轻在职员工因病就医带来的经济负担,河南省总工会推出了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即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机制。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员工,在生病住院后,除了常规医保报销外,未报销的部分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二次报销,省内就医可报销60%,省外就医可报销50%,年度累计最高可达10万元。这对于那些面临重大疾病的患者及其家庭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门诊特定药品管理
自2025年1月1日起,河南省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的相关支付标准进行了调整,新增了42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特药及“双通道”管理范围,同时调整了48种特药的支付标准。参保人员使用特药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将不再设起付线,并且这些费用会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此举大大降低了重特大疾病患者的用药成本,提高了药品的可及性。
其他方面
即时结算全覆盖
截至2025年3月底,河南省已经实现了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全覆盖,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即可完成费用结算,无需等待后续报销流程,极大地提升了医疗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跨省共济
河南等17个省份已经开通了医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允许参保人员利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其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或支付医疗费用。这一措施加强了地区间医保资源的共享与协调,促进了社会公平和谐。
河南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不仅提高了医保的报销比例和覆盖范围,还优化了服务流程,增加了对特殊群体的支持力度,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社会责任的担当。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落实,预计会有更多的民众从中受益,享受更为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