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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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大中专学生以及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在户籍地或凭居住证在常住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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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可以通过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支付宝、河南税务网上税务局APP、豫事办APP、各地综合服务大厅、各银行网点、自助办税机等方式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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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报销40万元,共计最高报销55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万元,1.1万元至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最高可报销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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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在基层签约定点医院的合规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予以报销,年度封顶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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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住院报销(年度最高限额15万元;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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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报销:顺产760元、剖宫产1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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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症慢性病报销:经认定符合16种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不设起付线,在购药窗口直接结算报销,报销比例65%。其中:五保、低保、享受政策脱贫人口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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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普通群众基本医保报销后起付线1.1万元,分段按比例报销:1.1-10万元(含)60%报销、10万元以上70%报销,年度封顶40万元。困难群众起付线降一半,为5500元;报销比例提高2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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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门诊救助9个门诊病种合规费用按10%救助,年限额5000元。住院救助对经前三重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限额内,五保人员按90%予以救助,低保、享受政策脱贫人口按70%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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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先备案、持码(卡)就医”,即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然后持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就医,可实现跨省、跨地区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以上就是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医保部门规定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