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出院带药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带药范围:患者出院带药应不超出本次住院治疗疾病范围。原则上为国家基本药物、新农合用药目录内和医保目录内药品。
- 带药品种:以治疗本次住院疾病为原则,出院带药不能超过5种(含中成药),不得携带三种以上(含三种)同类药品。
- 带药量:急性病不超过7天常用量,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常用量,中草药不得超过7日剂量。
- 带药规格:住院病人出院时,原则上除胰岛素外,只允许带口服药,不能带注射剂药品,输液药品(转院途中使用除外)。
- 带药总费用:结合省市有关规定按普通病人出院带药不超过200元,如特殊情况超过200元,需经科主任、分管院长签字认可。
- 带药记录:参合住院病人、医保病人出院时所带药品,在医嘱中应有记录,并注明单日量和总量。
以上原则旨在确保患者出院后能够继续得到必要的治疗,同时避免不必要的药物使用和费用支出。患者在出院时应与医护人员充分沟通,了解自己的病情和用药需求,并严格按照医嘱使用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