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慢病门诊报销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
- 报销比例: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 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报销规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 门诊慢性病与住院医疗待遇的关系: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请注意,这些政策可能会随时间而调整,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