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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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
- 财政补助: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 个人缴费: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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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
- 普通门诊统筹:各地应全面建立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起付标准,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未达到起付线的,年度累计计入起付线的资金可直接结算,与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限额合并计算。同时,享受待遇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 门诊慢特病保障: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门诊慢特病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可适当向一些慢性病辅助用药延伸,形成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合理共济。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门诊慢特病诊疗情况,适当增加纳入病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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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保障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统筹支付政策保持不变,住院费用在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90%、80%、70%。
- 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进一步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用,稳步推动全面实现生育医疗保障待遇统一支付。持续做好居民医保生育三孩有关待遇保障工作,并协同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分娩相关费用按规定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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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保障
- 起付标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报销比例: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
2024年居民医保报销标准涵盖了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门诊保障、住院保障以及大病保险保障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参保居民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