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医疗保障政策,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为多个维度,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100元
-
二级医院:4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
学生及未成年人:起付标准与成年居民一致,但报销比例提高5%。
-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85%
-
二级医院:75%
-
三级医院:60%
-
学生及未成年人:在成年居民基础上提高5%。
-
-
年度支付限额
-
一、二、三级医院:15万元
-
无责任人意外伤害:3万元。
-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签约家庭医生):60%
-
未签约:50%
-
年度支付限额:300元。
-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起付标准:无统一标准(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70%)
-
年度限额:300元(高血压)和600元(糖尿病)。
-
-
慢特病
-
起付标准:500元(中医医疗机构400元)
-
甲类病种:70%
-
乙类病种:一、二级65%-45%
-
年度支付限额:15万元。
-
三、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1.2万元
-
报销比例 :
-
1.2万-10万元:60%
-
10万-20万元:65%
-
20万-30万元:70%
-
30万元以上:7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
四、其他特殊待遇
-
生育报销 :顺产500元、剖宫产1800元,低于定额按实际结算。
-
辅助生殖 :限额2万元,年最高1万元。
-
无责任人意外伤害门诊 :学生及未成年人80%,年度限额1500元。
五、政策调整说明
-
住院报销比例 :2022年曾统一提高5%,2023年进一步调整至85%、75%、60%。
-
起付标准 :多次降低,如一级医院从200元降至100元。
-
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降低10%,与职工医保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报销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