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政策,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在南方生孩子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下是详细说明:
1. 领取条件
- 参保缴费要求: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如果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 异地就医: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2. 申请流程
- 单位申领:生育津贴由参保人所在单位发起申领,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参保缴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 所需材料:
-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需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
- 2.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4.非中文材料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和《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文件原件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5.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适用于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
3. 报销方式
- 手工报销:个人需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含税务章发票)、费用明细、医学诊断证明等材料,一次性交给自己单位经办人员汇总录机后由单位到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 实时结算:在京参保在京分娩,持有社保卡和生育服务登记单,可实时结算
4.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 假设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5100元,产假128天,生育津贴为:5100 ÷ 30 × 128 = 21760元
总结
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在南方生孩子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但需要满足参保缴费满9个月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具体操作上,需要由单位发起申领,并提交相关材料到参保缴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