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备案回原地是否要撤销备案
不同地区对于异地医保回原籍是否需要撤销备案有不同的政策,以下是具体情况:
需要撤销备案的地区
- 广州:办理了异地医保就医备案后,如需回原地区看病,需要先撤销备案,然后才能在原地区使用医保。
- 深圳: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如果返回本市居住或者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注销手续。
- 北京:参保人如需取消异地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取消备案,也可到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以登记本人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的方式进行办理。
无需撤销备案的地区
- 上海: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的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还是临时异地就医备案,都不影响其在本地定点医药机构的就诊、购药,因此,异地医保回原籍不需要撤销备案。
- 镇江:参保人员在同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中途回镇江就诊时可正常使用,无需撤销异地就医备案。
- 其他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结算医保费用,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回参保地就医的人员无需取消异地备案。并且新政策支持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双向享受待遇,参保人备案之后回原来参保地也可继续使用医保,并无任何不良影响。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长期异地备案手续的,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原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不能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备案有效期内非急诊抢救回原参保地住院的,按政策规定降低报销比例。
由于各地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局,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