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医保备案
备案含义
跨省异地医保备案是指参保人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按照就近原则在定点机构社会单位审批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时,刷自己的卡,即可按规定的本人应当享有的比例,进行实时结算报销。对于在老家参加医保但常跨省工作的人群,如农民工,办理该备案能方便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适用人群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方式
线上备案
-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参保人可以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中的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然后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通过实名认证后开始备案。进入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页面后,参保地为系统默认,参保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做好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的选择。之后,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有些地区允许参保人通过个人承诺的方式办理备案,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无法提交认定材料时,可以点击个人承诺书,按要求完成签名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参保人还可以通过小程序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费用明细、门诊慢特病资格等相关情况。
-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第一步,扫码进入小程序,点击【开始备案】,参保人可以在该页面查询统筹区开通情况、定点医药机构(住院、门诊、门诊特慢病)开通情况等;第二步,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参保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第三步,阅读备案告知书,提交备案材料,核对备案信息,选择申请备案开始时间,填写联系人信息,根据备案人员的不同类别,上传相应的备案证明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合同等。按照规定,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异地就医备案允许补办,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第四步,回到首页,点击【进度查询】可以一键查询备案状态。备案成功后,就可选定点,持证就医。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首页“在线办理”版块,点击【异地备案】按钮,然后在【异地备案】页面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页面。
- 为自己备案:第一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然后点击【开始备案】按钮;第二步,仔细阅读“自动开通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第三步,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第四步,备案信息提交后,可以看到备案人的基本信息,点击【查看备案记录】按钮,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
- 为他人备案:只能为亲情账户成员进行备案。第一步,根据所需要帮助的备案人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备案人”后,点击【开始备案】按钮;第二步,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完成备案后,可以通过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在线办理”模块,点击【异地备案】,再点击新打开页面右下角的【备案记录】查询备案是否成功。
-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在微信内搜索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快速备案;在跳出的页面上选择为自己还是他人备案,并选择参保险种及参保地;第一次使用时需要进行实人认证,可选择人脸认证或上传照片。
线下备案
以北京市为例,参保人员线下办理备案时,需提交《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如实登记本人信息,并签署《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到参保区经办机构办理备案;转外就医人员由本人或被委托人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相关规定和流程,到所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其中,《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可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在本市定点医院领取,信息需填写完整。
备案有效期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 异地就医备案允许补办。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等。同时,要记得一键打开个人账户异地使用“开关”,因为个人账户支付权限中,默认参保人异地就医是不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