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西安市居民医保在药店买药报销的相关信息如下:
西安市居民医保药店买药报销比例
- 1.药店买药报销政策:西安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可以享受报销待遇报销政策与一级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待遇相同
- 2.起付线:居民医保在药店买药的起付线为200元
- 3.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药店买药的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在药店买药的报销比例为75%
- 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
其他相关信息
门诊统筹报销:
-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的报销比例为70%,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60%
门诊慢性病报销:
- 年度起付标准为350元,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为65%,肺结核(耐多药)、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的报销比例为70%
大病保险报销:
- 参保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不设封顶线
- 报销比例为:超过1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为60%,超过10万元(不含)以上为80%
总结
西安市居民医保在药店买药的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为2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的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