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在外省是否可以使用?
是的,重庆医保可以在外省使用。 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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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长期在外省居住或工作的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要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因病情治疗需要转往外省住院就医的人员,由负责其诊治的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跨省转诊转院就医备案表》,交经办机构完成备案登记。
- 在外省突发疾病临时住院就医的人员,应当在住院后由参保人、参保人所在单位或其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区县及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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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效的社会保障卡:确保社会保障卡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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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已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所选医疗机构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住院医疗费用:可以跨省直接结算。
- 门诊费用:
- 普通门诊费用可以跨省直接结算。
- 部分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诊费用可以跨省直接结算。
- 其他门诊慢特病费用需要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医院持本人社保卡就医,出院时只需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和就医医院结算。
- 异地就医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标准),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政策执行重庆的政策。
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
- 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以及备案申请表等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办理。
- 通过电话、传真或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 未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要自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且可能面临住院“门槛费”上浮和报销比例下浮的情况。
- 已办理备案但就医医院未接入全国结算网络的,也需要自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时,请在工作时间拨打重庆市人力社保服务热线023-12333转人工进行咨询处理。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