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自2014年实施以来经历了多次调整,主要内容包括制度合并、缴费档次优化、待遇计发机制完善等。以下是最新政策的核心要点:
一、制度合并与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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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统一
2014年山西省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至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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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参保
参保对象需在户籍地参加,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覆盖人员均可参保。
二、缴费标准与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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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
设12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支持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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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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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补贴 :按缴费档次给予补贴,最低档100元补30元,最高档2000元补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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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补助 :村集体或社区可提供额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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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计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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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全省统一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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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由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基数139计算,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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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待遇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终身发放。
四、特殊政策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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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帮扶
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可申请政府代缴最低档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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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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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者允许补缴,累计不超过15年;超过15年者需按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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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15年缴费年限补贴机制,补缴部分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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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
山西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补贴。
五、经办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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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缴费
支持通过“山西税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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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申领
达到领取年龄前1个月提交申请,次月起按月发放养老金,需每年通过“民生山西”APP完成生存认证。
总结
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通过制度合并、档次优化、补贴完善等措施,提高了养老金待遇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强化了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的支撑作用,确保更多人群享有基本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