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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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频率 :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每年调整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各地社保部门公布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时间而定,但一般起始时间为每年的一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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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依据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但不得低于该数值。对于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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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限规定 :社保缴费基数设有上下限。例如,2025年广东省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月,下限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如广州市和省直单位为5,500元,珠海和佛山等城市为4,767元,其他地区为4,492元。福建省的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4,04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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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部分地区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实行社保缴费基数的动态调整,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853元/月,上限为24,264元/月,医疗保险补缴基数按8,088元/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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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各地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通知会明确执行时间。例如,广东省的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福建省的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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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通常每年进行一次,依据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并设有上下限规定。各地具体执行时间和调整细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关注当地人社部门的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