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重庆高血压特病的报销规定如下:
一、保障范围
高血压特病纳入门诊用药保障,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
用药标准 :仅限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降血压、降血脂、降血糖药物及规定的“两病”检验检查项目。
-
管理类别 :
-
一类管理对象 :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
-
二类管理对象 :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
-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
报销比例 :
-
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按100%比例报销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费用;
-
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按原报销比例执行(具体比例需以当年政策为准)。
-
-
年报销限额 :
-
一类管理对象 :无统一年报销限额,仅限药品目录内合规用药;
-
二类管理对象 :年报销限额为4万元。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诊断管理 :
-
诊断机构覆盖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生通过医保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后即可获得门诊用药资格;
-
已有高血压/糖尿病特病资格或原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的患者自动纳入保障范围。
-
-
费用结算 :
- 采用按项目付费方式,医保按月拨付合规费用,剩余自费部分由患者承担。
四、政策调整说明
-
该政策于2021年8月正式实施,2022年9月进行了部分调整,主要优化了诊断流程和药品目录;
-
需注意,高血压特病与门诊慢特病(如糖尿病)的报销政策不同,不可叠加享受。
以上信息综合自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