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医保药店审批要求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础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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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与药品经营许可证
需同时持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且专业从事药品零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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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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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经营场所(超市内药店需单独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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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要求:城区街道药店≥100平方米,乡镇药店≥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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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凉/冷藏药品需配备专用储存设施(冷藏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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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与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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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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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6名从业人员,含2名以上执业药师(含远程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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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岗位需配备药学、临床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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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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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安全与药学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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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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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支持直接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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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与经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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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种类与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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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药≥400种、中成药≥300种、中药饮片≥100种(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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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药店西药≥300种、中成药≥200种、中药饮片≥10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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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GSP要求管理冷藏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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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与合规
- 遵守国家/省药品价格政策,通过物价部门监督检查。
四、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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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无行政处罚记录 :未因药品管理相关法规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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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协议签订 :与医保部门签订服务协议,安装医保POS机。
申请流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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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 :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人员资质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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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备案 :提交材料至当地医保处备案审批,通过后安装医保POS机启用。
以上要求综合了金华市医保药店管理的最新政策,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药品监管部门,以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