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养老金计算采用新老两种计发办法,具体规则如下:
一、计发公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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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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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办法 :$基础养老金 = \frac{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2} \times 缴费年限 \time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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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 :$基础养老金 = \frac{退休时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缴费年限 \time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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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 :新办法引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基数越高,基础养老金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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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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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办法 :$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 \times (1 + 缴费指数) \div 2 \times 建账前缴费年限 \times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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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 :$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 \times (1 + 本人实际缴费指数) \div 2 \times 建账前缴费年限 \times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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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 :新办法采用退休上年度平均工资而非退休时平均工资,并考虑实际缴费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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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 计算公式统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
二、计发基数与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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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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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省计发基数预计为7210元,较上年增长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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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存在差异,如沈阳8266元、大连8823元,其余地区7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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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地区(如沈大)养老金水平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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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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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2025年全省统一增加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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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以2024年基础养老金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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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70-74岁每月增加20元,75-79岁40元,80岁以上60元;艰苦边远地区额外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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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择更高计发办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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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较长且缴费基数高 :若按新办法计算的基础养老金高于老办法,则选择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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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政策变动风险 :2025年全省统一调整,但未来若计发基数大幅上涨,可能触发补发机制。
四、示例计算(参考)
以2024年数据为例,若某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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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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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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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账前缴费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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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储存额8299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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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退休,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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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6000+4800)/2 \times 30.67 \times 1% = 153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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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82991.9/139 \approx 597.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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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6000 \times (1+0.8) \div 2 \times 20.42 \times 1.3% + 25 \approx 124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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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养老金 :$1535.20 + 597.08 + 1249.84 \approx 3382.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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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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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算需以退休时当地政策为准,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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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如1972年退休人员),需纳入总缴费年限计算。